海外留學系指學校根據友好大學協議統一選拔并派出學生赴海外大學交流或交換。項目模式一般為3+1、3+1+1或3.5+0.5。學校可為學生申請國家留學基金委的“優秀本科生”和“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聯合培養”等項目資助。學生留學結束后,學校教務部門會根據海外大學提供的成績為其認定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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